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滁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由于上游供氣企業中石油公司對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燃氣公司購氣價格)實行季節性上浮,為保障天然氣正常供應和安全迎峰度冬,根據國家發改委和省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經市滁州市政府同意,滁城工商業用氣價格實行季節性上浮。
自2018年11月1日起,滁城工商業用氣價格在現行價格基礎上每立方米上調0.55元,即由每立方米2.76元調整至3.31元。上浮期間,繼續執行滁州工商業用氣量價掛鉤政策,并保持原分檔氣價的優惠金額。
同時,為促進滁州旅游業發展,對經滁州市旅游局認定的滁城旅游星級飯店用氣價格在此次調整后的工商業氣價基礎上,每立方米繼續優惠0.20元,即到戶氣價調整為每立方米3.11元。
2019年4月1日起(或上游企業提前終止季節性價格上浮時),滁城工商業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終止上浮,恢復執行調整前的價格。
據了解,目前安徽其他地市已相繼出臺工商業用氣價格季節性上浮政策,其中,池州市每立方米上調0.65元,銅陵市每立方米上調0.60元,合肥市、蕪湖市、馬鞍山市、淮南市等大部分城市每立方米上調0.55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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