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天長發布微信消息,近日,被執行人張某主動找到天長法院執行員章黎黎,稱已與申請人天長市晶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晶鋒集團)達成了還款協議,請求取消“量販”失信彩鈴。
張某系晶鋒集團的業務員,經對賬、結賬,張某拖欠晶鋒集團貨款37.2萬元,雙方簽訂了分期付款協議。到期后,張某一直未履約。晶鋒集團于今年1月10日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自愿達成了還款協議。協議簽訂后,張某又以各種理由拒絕還款,晶鋒集團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章黎黎通過查詢,發現張某無財產可供執行,張某依法被納入失信“黑榜”,今年12月,又被定制了失信專屬彩鈴。失信彩鈴的“拷問”,讓張某顏面盡丟,業務無法開展,遂主動與晶鋒集團協商,達成還款協議,用成品電纜抵債22萬元,余款及利息明年底前全部結清。鑒于張某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征得申請人的同意后,章黎黎暫時取消了對張某的失信懲戒措施。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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