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黃山市屯溪區出臺《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補貼實施細則》,落實公共租賃住房由實物安置向貨幣化補貼方式轉變,切實解決人民群眾住房困難問題。
《實施細則》明確,租賃補貼發放范圍和群體是屯溪區內(不含經開區)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但未獲得實物配租的住房困難家庭,即:城鎮低保、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含落戶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單位引進的專業人才;其他政策規定需要保障的群體。實行分類別、分層次、差別化享受補貼政策,各類人員均無私有住房、未享受實物配租,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8平方米以下且住房總建筑面積5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或個人,并對年齡、戶籍、婚姻狀況、勞動關系、收入情況等作了明確規定。
根據住房租賃市場均價,綜合考慮保障對象支付能力來確定補貼標準,中心城區一般每月每平補貼7元,補貼面積每人18平,每個家庭保障面積總和不超過60平,單人戶補貼面積為20平,同時還要按照保障家庭實際情況按檔分為三類標準發放。
符合公租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向所在鎮街、社區提出申請并填表,每年1月開始受理,9月底截止。
《實施細則》還對發放方式、退出機制和動態監管、法律責任等作了明確規定。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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