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25日從安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前三季度,全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處食品藥品違法案件732件,其中市本級61件。辦理較大以上案件10起,其中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8起。還開展了食用油、農產品、大麥茶等食品和染發劑、燙發劑等化妝品以及中藥材、中藥飲片等藥品專項行動。此外,“12331”熱線受理舉報投訴1300余起,均及時受理、函復,兌現投訴舉報獎勵3起。
有三起典型案件的查處情況被公開通報。一是兩家醫療機構使用未依法注冊的三類醫療器械“彩色超聲診斷儀”案。2017年4月7日,銅陵海關緝私分局收到線索:反映安慶市兩家醫院使用的“彩色超聲診斷儀”涉嫌走私,請求安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協助調查。經檢查,在這兩家醫院均發現一臺“彩色超聲診斷儀”,屬于未經注冊、使用過的翻新舊機電設備,為不合法產品,貨值金額共140萬元。2018年,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對這兩家醫院依法進行了行政處罰,并沒收涉案產品“彩色超聲診斷儀”。
二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鹵制品”案。2018年4月18日,安慶市大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投訴舉報,兩名中學生在水上公園路56號安慶市大觀區老林鴨脖店購買并食用鹵制品后,有頭暈乏力,并有手指、口唇發黑現象。接到投訴舉報后,大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安慶市疾控中心立即對案件進行調查。經查,安慶市大觀區老林鴨脖店經營者林某某在自家加工鹵制品,超限量添加亞硝酸鈉,造成兩名消費者在食用該店鹵制品后發生了亞硝酸鹽中毒。由于情節嚴重,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規范食品安全管理秩序,大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該案件移送至安慶市公安局大觀區分局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經營銷售假藥及有毒有害案。根據公安部門的案件線索,2017年8月21日,桐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桐城市公安局對該市紅星路13號“健民保健品”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有標示“萬艾可枸櫞酸西地那非片”等2種藥品、標示“鹿鞭補腎丸”等16種食品,該店鋪負責人琚某某無法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涉嫌無證經營食品藥品。并且經調查,上述標示“萬艾可
枸櫞酸西地那非片”等2種藥品被認定為假藥;上述標示“鹿鞭補腎丸”等16種食品經檢測均含有化學成分枸櫞酸西地那非,被認定為有毒有害食品。當事人銷售假藥及有毒、有害食品,涉嫌刑事犯罪,桐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將該案件移送至桐城市公安局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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