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蚌埠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將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也是該市獲得獲得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第五部實體法。
據介紹,防治大氣污染打贏藍天保衛戰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是蚌埠市主要的中心工作之一。通過制定《辦法》能夠更好地發揮立法服務中心工作,規范和引領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作用。二是該市大氣環境質量仍不夠樂觀,與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一定差距,需要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進一步提升大氣環境質量。三是環保、住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在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執法工作中,發現《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部分規定不夠具體、明確,執法實踐中不易操作。要求通過地方立法對上位法的相關規定作進一步的細化。因此,迫切需要制定《辦法》,保障蚌埠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順利進行。
建設工程施工揚塵一直以來都是大氣污染治理的重點,該市住建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將采取多種措施強化監管,在第二十九條中規定縣、區人民政府是征遷項目揚塵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實施征遷項目的部門或者單位承擔揚塵污染防治的具體工作;在第三十條中規定建設單位承擔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將揚塵污染防治專項費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作為不可競爭費用納入工程建設成本,施工單位應當編制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并由建設單位報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在第三十一條中規定房屋建筑施工現場應當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布設防塵網,安裝并使用噴淋裝置;開挖土方應當使用濕法作業;建筑土方、建筑垃圾等應當及時清運,需要在現場堆放的,應當使用土工布或者密閉式防塵網等進行全覆蓋。
為有效防治油煙污染,同時又充分保障餐飲服務產業的健康發展,經廣泛調研和充分論證,該市在《辦法》中提出“一個要求”和“三個禁止”:“一個要求”既要求全市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安裝和使用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油煙、廢氣凈化裝置和排放通道等污染防治設施,并定期清洗維護,保證日常使用。“三個禁止”既一是禁止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二是禁止在城市化管理區域內進行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三是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截止2018年9月底,蚌埠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46.9萬輛,市區機動車保有量近20萬輛,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間,多條道路擁堵,機動車尾氣集中排放對大氣造成嚴重污染,市民反映強烈。蚌埠市在《辦法》中規定了三項具體措施:一是優先發展公共交通事業,規劃、建設和設置有利于公眾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步行或者使用非機動車的道路、公共交通樞紐站、自行車租賃服務系統,倡導和鼓勵公眾使用公共交通、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電動自行車、腳踏自行車、步行等綠色、低碳方式出行;二是充分利用財政、國家稅收等政策,引導、鼓勵居民和出租車輛所有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潔能源機動車輛;三是在機動車集中停放地、維修地對在用機動車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禁止不符合排放限值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
汪快樂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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