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擅自開墾的林地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黃山市歙縣森林公安局查處了一起擅自開墾林地案件。根據森林督查交辦的疑似圖斑,該縣桂林森林派出所對溪頭鎮竦口村一山場擅自開墾林地行為進行調查。
據森林警方調查,違法行為人系當地村民陳某,山場上已種植菊花,且遺留有許多樹木伐樁。經查,2015年12月份,陳某看著菊花價格連連攀升,想擴大菊花種植面積,增加家庭收入,就把種植地點選在山場。于是其丈夫姜某未經審批就使用油鋸將山場內的松樹及麻櫟樹共54株全部采伐,蓄積達7.7立方米。
2016年12月份,陳某將山場上的灌叢、雜草全部砍、割,曬干后分堆燒灰積肥,整地挖山1畝,種植菊花至今。鑒于姜某濫伐林木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依法作出不予處罰決定,但陳某擅自開墾林地行為卻難逃追究。
森林警方提醒,發展農業經濟本是好事,但采用違法手段,且破壞森林植被、破壞生態環境則為法律所不容。這種破壞森林種植菊花發展經濟的行為應該喊停了。胡建華 攝影報道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