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身為公安部門協警,趙某主動向不法分子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眼看“生意”越做越大,趙某將同事拉下水,一起倒賣公民個人信息。最終,趙某等四名協警共牟利29 萬余元。近日,阜陽市潁州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趙某等人分別被判處一年零四個月到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兩年前,趙某還是阜陽某公安分局一名協警。一次瀏覽網頁時,他發現網上有許多求購個人信息的小廣告。于是,趙某加入了QQ 群。名為“金融浪子”的網友得知趙某在公安部門工作,便詢問他能否搜集到一些人的駕駛證、機動車輛等方面信息。對方承諾,只要提供所需信息,就給予一定報酬。
趙某見有利可圖,便和對方約定每提供一條信息10 元。趙某將查詢到的公民個人信息截圖后傳給“金融浪子”。
因個人時間和精力有限,趙某想到了發展下線。他拉攏同事李某某添加“金融浪子”的微信,讓李某某幫助查詢公民個人信息,給予每條信息5 元的報酬,自己從中賺取5元的差價。趙某的“生意”越做越大。2016 年6 月,他在網上認識了不法分子任某某(已判刑)和毛某某(已判刑)。他們同樣約定,每提供一條個人信息給10元報酬。
“業務”擴大了,人手不夠,趙某又發展了楊某某給任某某和毛某某認識,報酬由趙某從他的利潤中分成。
隨后,被趙某拉下水的李某某也發展了自己的下線,以每傳遞一條個人信息2 元的價格,交給了王某。2016 年8 月,楊某某、王某對2元的價格不滿意,便繞開趙某、李某某,單獨與任某某、毛某某聯系,他們的報酬漲到每條信息8元。
案發后,經核實,趙某共出賣公民個人信息9200 條,非法獲利18 萬多元;李某某出賣公民個人信息7800 條,非法獲利5 萬元;楊某某出賣公民個人信息14000 條,非法獲利4 萬元;王某出賣公民個人信息6500 條,非法獲利人民幣2萬多元。4 人接公安機關通知后,主動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最終,阜陽市潁州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趙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6 萬元;楊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5萬元;王某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3 萬元。以上被告人全部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傅陽 勝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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