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合肥交警部門獲悉,從本月27 日起,交警部門將開始進行2018 年度機動車市區禁行區域通行證發放工作,并將從2018年2月1日起,對未換領新證、無通行證的交通違法行為開展查處工作。2018 年2 月1 日前,2017年度通行證仍然有效,原證件按照2017年度通行證管理辦法執行。
2018年度合肥將發放5大類17小類通行證。據交警部門介紹2018年度通行證和往年相比有了變化。首先在通行證種類上,增加了新能源貨車和客車通行證辦理業務。新能源車輛通行證通行時間和區域有更大的范圍。新能源貨車可進入二環以內道路通行時段為每日0 時至7 時,9 時至17 時,19時至24 時;長江中路(環城西路至環城東路)、壽春路(環城西路至環城東路)、金寨路(安慶路至環城南路)及徽州大道(淮河路至環城南路)全時段禁行,但在允許通行時間內持證車輛可橫穿與上述道路相交路口;不過這些車輛禁止在高架和上跨式立交橋路面通行。持證的新能源客車則不受相應車型通行限制。
其次,新的變化還取消了旅游客車辦理業務。所有旅游客車(車輛行駛證載明使用性質為“旅游客運”)進入合肥市區無需辦理通行證,在不妨礙正常交通的情況下,旅游客車可在賓館、旅游景點、酒店等相關道路臨時停靠上下游客,車輛即停即走,且允許在高架橋道路通行。此外,新變化還根據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實際,對小型貨車,搬家服務、單位交通車等車輛通行時間、通行區域、停車規則進行了優化調整,并做了進一步明確,具體可咨詢交警相關業務部門。
記者了解到,在辦理方式上,客貨車的臨時通行證辦理權限全部在合肥交警各路面大隊,并在二環路主要路口、高速公路收費道口新增臨時通行證辦理點。同時合肥交警還在皖警e 網通APP、合肥警務網等網絡平臺開展通行證受理業務。
合交宣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 記者陳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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