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獲取廉價勞動力,3 名安徽人和4 名云南人組織緬甸籍工人偷越國境進入國內打工。近日,這7 名被告人因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和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被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判處三年或兩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7 名被組織和運送到六安市打工的緬甸籍工人則被遣返回國。
為降成本招緬甸籍工人
2017 年春節期間,被告人張某軍、蘇某保、蘇某山因先前在江蘇省常熟市開辦服裝作坊成本高、經營困難,三人決定年后前往云南招工并返回安徽老家開辦服裝廠。
2 月8 日,三被告人到達云南省昆明市,然而并未招到合適工人,遂商議共同前往云南瑞麗邊境招聘緬甸籍工人。2 月11 日至14 日,三被告人在瑞麗招聘到27名緬甸籍人員,這些人員均持“邊界通行證”,無護照。
其間,被告人張某軍結識出租車駕駛員被告人楊某劉,并告知自己來瑞麗招聘緬甸工人回鄉務工,楊某劉表示能幫助找車將人運送到目的地,并經楊介紹,將所招聘的緬甸工人均安排住宿在瑞麗市一家旅社。
出租車駕駛員幫忙運人
2 月14 日晚,在招滿27 名緬甸籍工人后,被告人張某軍、蘇某保、蘇某山邀請被告人楊某劉聚餐,并商量如何將人員運往安徽及運送費用等。楊某劉遂聯系出租車駕駛員趙某波等幫助運送人員入境。在此后的組織偷越國境過程中,郭某亮駕駛貨車為逃避高速上的邊防檢查站,兩次下高速走小道,先后繞過兩個邊防檢查站。
2 月19 日,27 名緬甸人坐客車到達合肥市肥東服務區,張某軍、蘇某山、蘇某保等人駕車將其運至六安市金安區雙河鎮境內。隨后,被告人張某軍等人將27 人分成三組,在位于六安市雙河鎮原高峰小學廢棄房內從事服裝生產加工工作。6 月19 日,多位緬甸工人因工作時長與張某軍發生沖突并報警,遂案發。
6 月19 日,被告人張某軍、蘇某山、蘇某保向警方投案。案發后,被告人張某軍、蘇某山、蘇某保分別向公安機關退繳違法所得2 萬元,計6 萬元。此款支付遣返27 名緬甸籍工人費用后剩余30408 元。
多名被告人表示將上訴
近日,金安區法院依法對上述案件進行了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軍、蘇某山、蘇某保犯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或三年不等,并處罰金;而另外四名被告人趙某波、楊某劉等則因犯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或二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一審判決后,多名被告人已表示將上訴。
張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