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今天晚間獲悉,倍受關注的《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規定》正式印發,12月1日起實施,以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將按建筑面積繳存。
按照新規,合肥市商品房首次維修資金具體標準為:整幢建筑物規劃為地上多層(七層以下)的物業,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元繳存;整幢建筑物規劃為地上高層(七層以上含七層)的物業,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0元繳存。在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單獨確權的車庫(位)、儲藏室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元繳存。整幢建筑物規劃為地上配電梯的多層物業,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0元繳存。安置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方面,多層房屋產權人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元繳存維修金,高層房屋產權人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0元繳存維修資金。
記者從合肥市房產部門獲悉,新規執行時間將按照繳存維修資金的時間來計算。按照新規內容,維修資金由業主在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環節繳存。市民的房子,即便已經備案、交房,但尚未繳存維修資金的,如果在12月1日以后繳存,將按照新規執行,按面積標準來收取。如果在12月1日以前繳存的,則按照老政策執行。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胡霞利
算筆“省錢”賬>>>
相比現行規定,依照新規來執行的話,大多數業主都能“省”點錢。比如一套100平方米的高層房屋,如果均價為1.5萬元,按照現行的房款2%標準計算,需要繳存3萬元維修資金;而新規所規定的按建筑面積繳存的話,每平方米110元標準,同樣的房屋只需要繳存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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