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了解到,7月17日18 時58分,網約車司機陳某駕駛黑色桑塔納非營運轎車,在合肥南站落客平臺違章拉客,合肥鐵路公安處交通警察支隊合肥大隊交通協警李士偉依法上前制止,并要求陳某出示駕駛證等相關證件。陳某拒不出示,并強行駕車駛離現場,致使李士偉被拖行數米后摔倒在地,造成左側橈骨小頭骨折,面部、右前臂、左手背等多處軟組織損傷,經司法鑒定,李士偉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9月4日,被告人陳某經民警電話通知主動到合肥南站派出所接受訊問。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暴力襲擊正在警察指揮和監督下勸阻糾正其違法行為的交通協警,并致其輕傷二級,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依法處罰。陳某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的情形下,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從輕處罰。案發后,陳某主動給予李士偉 7000 元的經濟賠償,酌情從輕處罰。
綜合以上情況,合肥鐵路運輸法院以陳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見習記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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