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里總是一再上演“活久見”,不久前,竇靖童居然被拍到和周迅約飯的照片,倆人湊在一起,親密非常,周迅還慈愛地幫竇靖童理順頭發,上演了周氏“摸頭殺”。
這樣一幕,讓人不知道說什么好,她倆的關系還需要復述一遍嗎?周迅是李亞鵬的前女友,最靠近王菲的前任,竇靖童曾經是李亞鵬的繼女,現在提起他,還是一口一個“我爸”。如此錯綜復雜的關系里,居然能開出友誼之花,最有想象力的編劇估計也不敢這么寫。
但這個事兒發生在周迅和竇靖童身上,又一點也不奇怪,李亞鵬其人到底如何我們且不評價,只說他的每一位前任,都不是凡人。當初瞿穎和李亞鵬分手,是因為周迅的介入,瞿穎和李亞鵬鬧得很不愉快,但當別人問她恨不恨周迅時,她說,我干嘛要恨周迅?我犯不著恨別人。
這句話在很多年后得到驗證,記者親眼看到她和周迅相談甚歡,還親自把周迅送到電梯口。之后李亞鵬依次和周迅、王菲分手時,雙方都恪守了“君子絕交不發惡聲”的原則,而王菲處理此類事情更讓人大開眼界,李嫣慶生,到場者里竟然有竇唯的母親。
似乎對于他們來說,一段感情結束了,只意味著這一段感情結束了,并沒有常人的那種失去和被羞辱感。是他們太奇怪嗎?如果我們能夠放下內心那個小自我,也許就愿意承認,像他們這樣,才是正常的。
曾經分手是一種非常態,男人提出分手,那就是現實版陳世美,女人要是提出分手呢,基本就是潘金蓮了。我們歌頌地久天長,向往白頭偕老,電視劇《激情燃燒的歲月》里,兩個完全不對路的人捆綁了一生,女人活得那么不愉快,到最后還要跟男人相約來生。永遠在一起,真是就是天然正確的嗎?或者說,不再相愛,就是一件很糟糕的事嗎?
在過去,這個說法是對的。以前是個以男性為主導的社會,一切規則都優先考慮男性利益,女性更多地作為男性附屬而存在,做不怎么體現經濟效益的家務活兒,不能拋頭露面,她們如果不想跟那個被指定的男人在一起,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條。
魯迅先生曾說,娜拉出走之后只有兩個結果,要么回來,要么淪為娼妓。我打小還聽我奶奶說,在萬惡的舊社會,有個說法叫做:“男嫌女,一紙書,女嫌男,一根繩”,啥意思呢?就是說,男人嫌棄女人,寫一紙休書即可,女人嫌棄男人,只能找根繩子自掛東南枝。
但我奶奶這話也不全對,即使在過去,男人想拋棄女人也不那么容易。就不說女人里也有比較強悍的,就算這女的膽小懦弱,她就沒個兄弟嗎?以我有限的人生經驗,一個女的要是無緣無故被老公拋棄了,她的兄弟一定不會袖手旁觀的,倒不是手足情深,而是姐姐若是一無所有地回來了,住自己家的房子,吃自己家的飯,自己就算不心疼,老婆的臉色也不會好看的。
在這種背景下,分手,就不僅僅是與感情有關的事,它還關系到面子,還不只關系到兩個人的面子,還關系到兩個家庭乃至兩個家族的面子,不引發血案就已經算動靜小的了,心無芥蒂,相談甚歡怎么可能?
但如今情形已經今非昔比,像王菲周迅她們,不用通過婚姻獲得在這個社會上的存身之地,她們的收入比伴侶還要高,分離不會造成生存困境,那么分分合合,只與個人感情有關。
而離開所謂道德責任的捆綁,個人感情是一個多么游移不定的東西,我們有可能在一念之間喜歡上一個人,就有可能在一念之間不再喜歡一個人。即使你溫柔體貼,聰明能干,可能都無法與這“一念”作斗爭,張愛玲在《傾城之戀》里,通過范柳原之口說,我們誰都做不了自己的主。
所以,不管你是否接受,當個人在經濟上越來越自由和獨立,感情就不再與道德關聯得那么緊密,分分合合會成為新常態,地久天長會成為一部分人心中的美好而不是所有人的。與其咒罵這結果,不如像王菲李亞鵬們那樣,學會接受感情的無常,首先是你不接受也沒用,其次是,我們這一生,必然面對太多的無常,要與青春告別,與父母告別,將來還要與子女告別,人的一生,是被無數個無常組成的,又何必,在感情這件事上,存有那么多我執?
李宗盛的《凡人歌》里寫,愛人不見了,向誰去喊冤?這本來就不冤啊。誰也并不注定就是誰的,在一起,不過是際遇使然,分開了,同樣也是。與其有那么多的不甘心和冤屈感,不如像王菲和李亞鵬這樣,隨遇而安。
當然,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當年李宗盛為了林憶蓮和朱衛茵分手,朱衛茵保持了她的風度,,不但聲稱從未恨過林憶蓮,還能在分手多年之后,親至李宗盛的演唱會,為他捧場。但李宗盛后來與林憶蓮分手,就無法一別兩寬,各種唏噓感嘆,不過只要不翻臉,也算一種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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