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作為缺陷消費品召回從線下向線上延伸的重要舉措,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新規6月13日發布。
規定要求,電子商務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或其他網絡服務銷售消費品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建立消費品缺陷信息的收集核實和分析處理制度。
市場監管總局將向電商平臺常態化推送消費品召回信息。針對已發布的消費品召回信息,電商平臺應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停止缺陷消費品繼續在網絡銷售,相關電子商務經營者在其網絡銷售經營活動主頁面或網站顯著位置公開消費品召回信息;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缺陷消費品,明確由其境內服務商承擔召回義務。
統計顯示,2024年我國網上零售額突破13萬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近三成。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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