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內蒙古3歲女童被生父及情人虐死案今天上午9點30分二審開庭。6月6日上午,庭審前,大皖新聞記者聯(lián)系上被害人母親李婷婷代理律師歐陽一鵬,“田某龍上訴稱只認虐待罪,這個刑罰比較輕,普通虐待兩年以下,虐待致死2到7年。”
歐陽一鵬表示,今天二審開庭主要關注方向應該是定罪量刑和法律適用問題。“一審的主要爭議可能會在二審中爭議,比如死亡結果與上訴人行為有無因果關系。本案數罪并罰,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也就是說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認定是否恰當。”至于對方是否有新證據提交,律師表示,需要等庭審上才知曉。
6月6日,李婷婷告訴大皖新聞記者,田某龍伙同情人文某桃將孩子虐待致死,應該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代價,希望法院能夠判處死刑,為孩子討回公道。
不過,歐陽一鵬律師表示,由于檢方審查后認為該案定性準確,適用法律得當,量刑適當,沒有提起抗訴。因此,根據法律規(guī)定,這一次二審并不會加刑。
此前,一審判決書結果顯示,被告人文某桃犯故意傷害罪,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田某龍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彭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