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男子酒后鬧事,并掐住孫子的脖子,海南7旬老人楊成杰2017年8月在救孫時將對方砍傷,被判犯故意傷害罪。楊成杰在出獄后一直在為此事申訴,后案件被發回重審,2023年5月,楊成杰最終被認定為正當防衛,檢察院撤訴。
5月20日,記者從楊成杰的代理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艷濤處了解到,楊成杰向海南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申請賠償金額約128萬元。
楊成杰近照。受訪者供圖
記者從該份賠償申請書中看到,楊成杰申請法院賠償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暫定112372.92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返回賠償申請人鉤刀一把(若不返還則賠償金額為100元),返還或支付賠償請求人被罰的罰金500元,賠償請求人被判決給付醉漢楊某某的賠償金 57072.98 元及其利息,楊成杰被錯誤羈押、起訴、抗訴、申請國家賠償而為維護其合法權益,四處維權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差旅費、委托辯護律師支出的律師費等 11萬元等。
楊成杰的國家賠償申請書。受訪者供圖
申請書還提出要求法院有影響范圍內為賠償請求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并要求追責該案的辦案人員的司法責任。
為何會申請高達100萬元的精神賠償?該申請書中寫道,賠償申請人年過七旬,卻被錯誤羈押200多天,被釋放后,案件陰影還在,導致其經常徹夜難眠,健康狀況急轉直下。同時,因為此案被錯判,導致申請人和其家人的生活節奏被打亂,家人停下原本生計,花費大量精力財力來維權。
“這個案件帶來的傷害太大了。”楊成杰的兒子楊先生稱,在父親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后,他也一直在申訴,要求追究辦案人員的責任。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楊成杰是海南省臨高縣人,今年78歲,2017的8月31日,同村39歲的村民楊某全酒后來到他家門口,用石頭砸他家的廚房屋頂,8歲的孫子楊某冰出門查看,楊某全追趕后又掐住了他的脖子。楊成杰得知后提著一把勾刀出門,將楊某全砍傷,對方才放手。
楊某全被鑒定為輕傷后索賠,楊成杰堅持不賠償,兩年后被警方刑拘。
一審中他被認定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審法院認定楊成杰沒有采取對等的方式來制止楊某全,楊成杰上訴,二審改判有期徒刑8個月,罪名也是故意傷害,并附帶民事賠償5萬多元。楊成杰二審后上訴被駁回。
而楊成杰對記者表示:當時他一共揮了三刀,砍了兩刀之后對方才放手,第三刀是因對方再次有傷害其的舉動,他才再次揮刀。楊某全則不承認自己有掐住男童脖子的行為。
楊成杰先后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要求再審,并認為楊某全的行為涉嫌犯罪。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海南省高院后均予以駁回。之后楊成杰再次申訴。
2022年12月22日,楊成杰當日收到了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的再審裁定。裁定撤銷一二審判決,發回海南省臨高縣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2023年3月23日,臨高縣人民檢察院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4月19日,法院準許。
2023年5月9日,楊成杰接到臨高縣檢察院通知,他和兒子前往該院接受了該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書。不起訴決定書中載明,該院認為,楊成杰沒有故意傷害的犯罪事實,其在本案中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決定對其作不起訴。(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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