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演員劉曉慶發布聲明稱:“本人與舉報人王某并不認識,也從無交集。王某舉報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純屬惡意舉報。”
據此前大河報報道,近日,知名演員劉曉慶被深圳市民王先生實名舉報涉嫌偷稅漏稅。
王先生的舉報內容顯示,劉曉慶通過名下小微企業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費”名義將330萬元借款轉為個人收入,并開具6%稅點的增值稅發票規避27%以上的個人所得稅。該企業被指無實際經營場地、員工和社保繳納記錄,涉嫌虛開發票逃稅。
此次舉報引發公眾對劉曉慶歷史稅務問題的關注。
2002年,劉曉慶曾因公司偷稅漏稅上千萬元被羈押422天,其妹夫靖軍作為公司法人被判刑,劉曉慶本人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此后,她通過變賣資產補繳稅款,并重新回歸公眾視野。但此次舉報提及劉曉慶在上海有過多次補稅罰款記錄,被指屬于“多次違法”。(九派新聞綜合大河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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