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5月6日,大皖新聞報道了消費者投訴在零食中吃出煙頭,河南一廠家回應稱包裝袋已撕開難界定一事,引發關注(詳見大皖新聞報道)。5月7日,涉事廠家鄭州市泓欣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已連夜處理,對消費者做出賠償,雙方達成和解。
消費者投訴在零食中吃出煙頭
此前,消費者薛女士反映,4月25日,她購買了一款名為“素雪花魚味”的零食,吃到一半時發現有煙頭。隨后,她聯系生產廠家——鄭州市泓欣食品有限公司反映此事,但溝通無果,于是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投訴。
對此,5月6日,廠家工作人員回應稱,包裝袋已撕開難界定,可賠償消費者300元。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也表示,撕開包裝無法認定,將要求廠家加強監管。
5月7日,廠家相關工作人員告訴大皖新聞記者,他們高度重視此事,已連夜處理,主動和消費者聯系,增加了賠償,雙方已和解。
消費者薛女士也向大皖新聞記者證實,該消息屬實,她已收到了廠家的賠償。
大皖新聞記者 韓喻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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