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今天舉行新聞發布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國已在地級及以上城市布設了4005個聲環境質量監測站點,完成全國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建設,今后將適當增加點位和數量,不得將點位設置在城市人口密度偏低區域。
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司長 蔣火華:優先在人口密度比較大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設置點位,尤其站點周圍200米范圍內應以居民住宅、宿舍樓等噪聲敏感建筑物為主。不得將點位設置在城市人口密度偏低、位置相對偏僻、周邊沒有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地方。總之,還是要讓我們的噪聲監測數據和老百姓對聲環境的切身感受相一致。
噪聲監測點位數量要與城市規模相適應
根據今年1月印發《“十五五”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監測點位設置方案》,生態環境部要求噪聲監測點位的數量要與城市規模要相適應,超大、特大城市不能少于20個,大城市不能少于15個,中等城市不能少于10個,小城市不能少于7個,超大和特大城市應適當增加監測的點位和數量。
(據央視新聞)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