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長沙拉夫勞倫童裝IFS國金中心店因一則“謝絕亂入”的告示引發熱議。有網民吐槽,該店門口立有“本店有客流器,謝絕亂入”的警示牌,并發帖稱其是客流監控+禁止問路雙警告牌。
告示牌引發爭議
不少網民評論稱:“這得多專一的顧客才能走進去啊?!薄爸苯訉懖毁I勿進就行,更加簡潔明了?!钡灿胁簧倬W民回復說:“能理解,轉化率就是銷售的命門?!?/p>
2月25日,該門店工作人員回復新聞媒體稱,指示牌專為外賣員和快遞小哥設立。 “他們不是要進來看衣服的人?!睋ぷ魅藛T解釋,此前常有外賣、快遞人員直接進入門店,設立警示牌僅為規范非購物人員進出。對于外界猜測此舉系為提高門店轉化率的說法,工作人員予以否認,稱“網友過度解讀”,強調普通顧客可正常進店選購。
2月26日下午,記者致電了該門店,工作人員表示,“當初設立的目的不方便透露,目前告示牌已經撤除,歡迎所有人進店選購。”
店鋪僅允許特定人員進入門店,是否侵犯消費者權益?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門店以安裝客流器統計人數與員工績效掛鉤為由,采取“一刀切”的模式不妥,且該門店所使用的“謝絕亂入”語義模糊,消費者與經營者是公平交易的相對方,消費者進入門店內部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門店拒絕某些人員進入限制了部分消費者的選擇權,使用亂入等詞匯存在措辭不當,同時也有侵犯他人人格權的嫌疑。
陜西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表示,店家本應尊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避免無正當理由的限制。若店家因職業、性別等非業務相關因素限制特定人員進入,則涉嫌歧視,有悖于法律。涉事店家此舉,涉嫌利用經營優勢地位,不公平、不平等對待消費者,涉嫌職業歧視。
上述律師提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要求,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據此,涉事店家不僅違背公序良俗,也涉嫌違法。尤其是,針對涉事店家這一行為,據《民法典》第153條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據此,涉事店家為消費者設置準入門檻的行為、公示當屬無效。
趙良善律師提醒,商家作為市場經營主體,擁有自主經營權,可以選擇交易對象和交易范圍,可以擁有自身的定位以及目標群體,但若以職業等作為剛性前提,做出硬性規定,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可取?!耙驗橄M者在消費面前、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商家應該一視同仁、無差別地對待消費者。”(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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