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2月19日發布警情通報:1月18日,鄭某某(男,58歲)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刑事拘留。經查,犯罪嫌疑人鄭某某在海口挑選演員期間,以指導舞蹈動作為由,對參加排練的女性未成年人進行猥褻。接報警后,警方迅速開展工作,于1月17日將鄭某某抓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因該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請社會各界共同守護未成年隱私,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據澎湃新聞報道,其獲得的《拘留通知書》顯示,鄭某某名為鄭某峰,由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于今年1月18日簽發,鄭某峰因涉嫌猥褻兒童于當日19時被刑事拘留,其被羈押在海口市第一看守所。權威渠道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該《拘留通知書》是真實的。
鄭某峰被捕后,有多位演員在網絡上曝光被導演鄭某峰侵害的經歷。演員闞琳娜發文稱,那時我12歲,看他就像看惡魔。
公開資料顯示,鄭某峰集編劇、導演、演員、電影出品人、商人等多重身份于一身。
媒體2019年公開報道顯示,鄭某峰在電影《美人魚》中扮演的“鄭總”,被網友怒贊比主角還要出彩。鄭某峰時任香港HFIO資本管理公司董事長、金像影業董事長,同時還是一名電影出品人,曾參與多部電影的投資制作。天眼查工商注冊資料顯示,鄭某峰在海南投資的與影視、表演、藝術相關公司有5家。
▲鄭某峰在《美人魚》中扮演“鄭總”
合作過的演員講述1
劇本圍讀期間被強行摟抱
“那個時候,經常做噩夢,害怕和他對視”
鄭某峰被刑拘后,曾在鄭某峰執導電影中出演的演員李女士(化姓)在社交媒體平臺實名舉報了鄭某峰。2月20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系到了李女士,李女士稱曾經在2017年拍攝由鄭某峰執導的某影片時遭遇其強行摟抱,彼時她剛剛上中學。
李女士告訴記者,其從小拍戲,2017年進入該劇組中飾演七仙女之一的角色。在劇本圍讀期間,鄭某峰對其進行強行摟抱,但被其躲開。“那一天(鄭某峰)叫我去他的辦公室去拿定稿劇本,他就跟著我一起進到了辦公室,把門鎖起來了,就說,跟我聊聊天。之后他就走向我,要抱我,后面我把他推開,之后就跑掉了。”
李女士稱,當時她年齡太小,很害怕,也不敢把這件事情說出來,所以當時沒有報警,也沒有告訴家人。“本來我是七仙女里面戲份最重的,后面看到成片,我一個特寫和臺詞都沒有,就是因為我沒有滿足他的想法。”
李女士還表示,后來她在和同組的演員聊天時得知,不僅僅是她遭受過這樣的事情,組里還有幾名當時的女演員也有類似經歷。“那個時候,我很害怕,經常做噩夢,睡覺都要開著燈,把手機靜音,害怕和他對視,只要見到他就得需要人陪,不能跟他單獨見面。”
在李女士發來的當時劇組成員在得知鄭某峰被捕后的群聊截圖中,記者看到有演員稱,“我永遠記得他摸我的臉……惡心的畫面。”“去他房間里,后來和我說不讓我回去睡覺陪他,和我說不陪他換角色。”
▲當時劇組成員在得知鄭某峰被刑拘后的群聊截圖
▲當時劇組成員在得知鄭某峰被刑拘后的群聊截圖
李女士表示,昨天她看到鄭某峰因猥褻兒童罪被刑拘之后,心情很激動,一晚上都沒有睡,她希望通過自己的發聲來幫助更多人,希望他們不會受到類似的傷害,再有類似遭遇時,第一時間報警。
同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系到一名和李女士同組的演員小王(化姓),現已成年的她告訴記者,彼時上初中的她被推薦至鄭某峰執導的劇組面試,面試成功后就一直在北京的辦公室內進行圍讀劇本和排練。在這一過程中,鄭某峰會把她單獨叫至一個房間內,對其強行進行摟抱和親吻。小王還表示,鄭某峰還會以刪戲份換角色來進行要挾。
小王表示,自己當時內心對鄭某峰有一些害怕,但更多的是抵觸和惡心,但因為當時年齡太小另外加上家庭原因,她沒有報警也沒有告訴家里人。
合作過的演員講述2
被拖欠工資、片酬“
在向他討要工資時被微信拉黑”
另一名該劇組中的男性演員也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當時鄭某峰對孩子摟摟抱抱,當著孩子家長,說像親叔叔、親爸爸一樣對待,確實感覺很親昵,后面有人反映鄭咸豬手,才知道不對勁。
此外,李女士、小王和上述男性演員均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在拍攝這部由鄭某峰執導的影片時,鄭某峰存在拖欠劇組成員工資的情況。
上述男性演員稱,自己給鄭某峰當了一年的司機、跑腿、編劇、表演指導和助理等工作,但后續并沒有收到應有的工資,只收到一小部分錢,他在向鄭某峰討要工資時被微信拉黑。
李女士還稱,當時拍戲時,鄭某峰還存在拖欠片酬的情況,導致其拍戲一年多幾乎沒有拿到片酬。小王也表示,她并沒有收到說好的每月5000元的工資,后續其家人找鄭某峰討要工資,也無果。(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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