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省紀委監委2月18日消息,昆明市委原副書記、市長王喜良被開除黨籍。?
公開資料顯示,王喜良出生于1963年12月,湖北黃岡人,曾任曲靖市副市長,云南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云南省發改委副主任、主任等職,2016年1月任昆明市市長,2021年1月任云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正廳級)。
王喜良曾兩次受處分,一次是他在曲靖市工作期間,還有一次是因為環保問題。
2021年5月,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曝光“云南昆明晉寧長腰山過度開發嚴重影響滇池生態系統完整性”問題。此后,王喜良被給予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調研員。
2024年4月,王喜良通報被查。
經查,王喜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法紀、私欲膨脹,兩次違紀受處分后仍不悔改,對抗組織審查;
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和住宿安排;
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
對家屬失管失教,家風家教敗壞;
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喜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云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喜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1月14日晚,云南省紀委監委宣傳部與云南廣播電視臺聯合攝制的電視專題片《縱深推進》第二集《縱深推進反腐敗斗爭》播出。
專題片披露,王喜良通過原云南城投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介紹,攀附上云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嘗到甜頭后,他開始醉心于搞“江湖”、進“圈子”,從混亂的政商關系中尋找所謂“溫情”。
經查,王喜良利用職務便利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違紀違法金額共計4000余萬元。
當面對組織調查時,王喜良還心存僥幸,不如實交代,反而避重就輕,企圖隱瞞違紀違法事實。
“組織是在幫助我,挽救我,還給了我機會,給了你一個體面了。我覺得自己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我喪失了機會。”王喜良懺悔說,“害怕、痛心、恐懼,還有心存僥幸。大錯已經聚成了,只有相信組織、依靠組織的,是你唯一的出路。”據長安街知事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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