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一段小孩在高速下車被應急車道的車輛撞飛的視頻引發關注。這起事故的責任劃分也引發熱議。對此,2月6日,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永光律師認為,綜合現場情形和各方出現的違法行為類型、特征來看,機動車駕駛人一方責任更大,應承擔主要責任,停車又讓孩子下車的家長(駕駛人)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網傳視頻顯示,事發時交通狀況擁堵。一輛汽車“打雙閃”停在第三車道上。隨后,該車上一女子從車輛的左側幫助小孩下車。孩子下車后,迅速跑向右側的應急車道。就在這時,一輛未懸掛號牌的汽車從應急車道駛來,由于車速較快將小孩撞飛。
2月5日下午,有媒體記者聯系廣東警方反映網傳視頻情況,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對該事故暫不知情,將盡快根據視頻中的車牌號核實。
對此,2月6日,大皖新聞記者聯系了深圳交警,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需聯系具體業務部門進一步核實。
大皖新聞記者注意到,這起事故責任如何劃分引發網民們熱議。一部分網民認為,走應急車道的車主主責,家長次責。有一部分網民認為走應急車道違反了交通法,扣分扣錢就行了。高速上,家長讓小孩下車,沒有照看到位,應該要承擔主要責任。
對此,2月6日,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永光律師認為,雙方均有責任。李永光表示,高速擁堵情況下的緩慢行駛或者是停車都屬于正常行為,但讓未成年孩子下車就是明顯的不當行為(法律上稱為過錯行為),而非必要(如交警指揮擁堵情況、車禍撤離現場需要等)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屬于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在兩種違法行為都出現的時候,發生了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情況,因此雙方均有責任。
關于雙方的過錯責任大小的問題,李永光認為,如果事發路段當地交通部門允許應急車道通行,那么雙方應負同等責任。如果事發路段應急車道不能通行,應急車道上機動車駕駛人應負主要責任,因為該肇事者不僅具有在應急車道上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還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文明駕駛、安全駕駛”的義務,這也是其第二個違法行為,“因此綜合現場情形和各方出現的違法行為類型、特征來看,機動車駕駛人一方責任更大,應承擔主要責任,停車又讓未成年孩子下車的家長(駕駛人)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大皖新聞記者 余康生 見習記者 魏順順
編輯 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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