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11月2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副書記、廳長董憲曾(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海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憲曾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董憲曾利用擔任海口市長秀開發建設總公司總經理、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委書記、海南省原交通廳廳長、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董憲曾 資料圖
退休7年后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董憲曾,男,1957年5月出生,漢族,天津市人,大學學歷,1976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2年3月至2005年1月,董憲曾任海南省中國旅行社黨委書記、總經理;2005年1月至2008年9月,董憲曾任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委書記。他自2008年起擔任海南省交通廳廳長,任職到2017年退休。
2024年4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副書記、廳長董憲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就在董憲曾落馬的同一天,2024年4月2日,時任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的姚建勇也被查。姚建勇已于今年8月被開除公職和黨籍。
對子女失管失教
“靠交通吃交通”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9月27日通報稱,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副書記、廳長董憲曾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董憲曾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廉潔底線失守,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正確履行職責;不注重家風建設,對子女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靠交通吃交通”,在分管領域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辦理深水岸線使用權審批、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董憲曾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海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董憲曾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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