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海關所屬佛山海關關員對一批申報為“再生鋁塊”的進口貨物實施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夾雜有大量的廢塑料、廢橡膠、舊印制電路板等物品。經取樣送技術機構鑒別,確認上述貨物屬于國家禁止進口的洋垃圾,重51.77噸。目前,海關依法對該批貨物實施退運處理。
海關提醒:我國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洋垃圾,禁止洋垃圾在我國傾倒、堆放、處置。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由海關責令退運,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海關發布)
近日,廣州海關所屬佛山海關關員對一批申報為“再生鋁塊”的進口貨物實施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夾雜有大量的廢塑料、廢橡膠、舊印制電路板等物品。經取樣送技術機構鑒別,確認上述貨物屬于國家禁止進口的洋垃圾,重51.77噸。目前,海關依法對該批貨物實施退運處理。
海關提醒:我國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洋垃圾,禁止洋垃圾在我國傾倒、堆放、處置。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由海關責令退運,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海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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