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11月1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東省政協原常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李瑋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李瑋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李瑋 資料圖
曾掌舵中泰證券17年
公開資料顯示,李瑋出生于1962年,山東濟南人,博士研究生學歷。李瑋曾任萊蕪鋼鐵總廠財務處處長,萊鋼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等職務,2002年起,李瑋兼任萊鋼集團旗下魯銀投資總經理、董事長。
自2003年7月擔任齊魯證券(后更名為中泰證券)董事長至2020年卸任,在李瑋任職期間,中泰證券完成上市。
2019年4月開始,李瑋同時在山東一家國有重要骨干企業——魯信集團任黨委書記、董事長。2022年1月起,李瑋任政協第十二屆山東省委員會常務委員。
2022年7月,魯信集團召開領導干部會議,免去李瑋的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董事長、董事職務。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2024年4月19日消息,李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靠金融吃金融”
大搞權錢交易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2024年10月17日消息,經山東省委批準,山東省紀委監委對省政協原常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李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瑋從未真正樹牢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違規選拔任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誤;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長期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貪婪無度,大肆斂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股份購買、貸款辦理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其榮譽稱號被撤銷
公開信息顯示,李瑋還曾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山東省勞動模范”、“企業文化建設領軍人物”、“山東十大財經風云人物”等榮譽稱號。
中紀委通報稱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按規定撤銷其榮譽稱號;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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