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1月1日上午,“為亡弟追兇26年案”在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庭審結束后,李海玉接受大皖新聞記者采訪時堅定地說:希望判處易某華(被告人)死刑。
李海玉說,在庭審中,易某華聲稱,自己不是故意殺人,“是失手的”,而且態度比較惡劣,沒有悔過,沒有道歉,還對她及其代理律師“指手畫腳”。李海玉說,當時她跟易某華說,“是我親手把你抓到的”,易某華沒有接話。
庭審結束后,李海玉接受大皖新聞記者采訪
提及之后的打算,李海玉說,之前她有想過在弟弟埋葬的地方取一點黃土帶回老家,哪怕是衣冠冢,就葬在父親墓的旁邊,現在等一個最終結果告慰弟弟和父親。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在3個多小時的庭審中,被告人當庭翻供,稱當時為過失殺人。公訴機關建議量刑為死刑,最終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魏鑫鑫 于源綺
編輯 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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