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湖南姐姐為亡弟追兇20多年案”將于11月1日上午9點半,在廣東省湛江中院一審開庭審理。10月31日中午,姐姐李海玉接受大皖新聞記者采訪時,分享和弟弟的兒時點滴回憶,說弟弟小時候很勇敢,自己被欺負(fù)時,他還會站出來保護她。
李海玉告訴大皖新聞記者,弟弟在8歲之前一直在湖南老家,一家人都在那邊生活,后來隨父母去廣東承包甘蔗園,才發(fā)生了意外。“和弟弟小時候一起玩的場景我都記得。”李海玉說,弟弟年紀(jì)不大,但是很勇敢,自己小時候膽子小,還會被弟弟保護。“我們一起玩老鷹抓小雞,我被人欺負(fù)了,弟弟會站出來保護我,還跑到對方家里去告狀。”
還有一次,李海玉帶著弟弟去放牛,被牛角拱了,也是弟弟擋在他前面。“那一次我沒有受傷,弟弟受傷了。”
李海玉在談及為弟弟追兇的原因時,不僅僅是因為與弟弟感情深厚,而弟弟家里唯一的男丁,也是全家的希望。“弟弟沒了,就什么都沒了。”李海玉說,弟弟出事后,父親郁郁寡歡,有時候出去半年、一年才回來,2014年更是草草地離開了人世。
“爸爸沒了,媽媽瘋了,弟弟也沒了。”李海玉說,家里多少年都沒有吃過一次團圓飯了,還有同村人甚至當(dāng)面指著她的面罵母親“斷子絕孫”。“被人罵斷子絕孫的感覺,沒有體會過的人不知道,如果弟弟還在就不會這樣。”
這一次庭審在即,李海玉一個人從湖南來到湛江,她沒有告訴母親她去做什么。“媽媽精神狀態(tài)不好,怕她聽了難過,受打擊。”
李海玉也沒有見過庭審場景,她說自己有些害怕,但又很期待。“爸爸等這一天等了32年,終于可以讓易某華受到懲罰了,我沒有辜負(fù)爸爸的期望。”
同時,李海玉也期待著易某華能夠得到重判,自己就再也不用擔(dān)著那么重的擔(dān)子了,可以過回正常人的生活。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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