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10月1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伍奕蓉(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伍奕蓉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伍奕蓉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原平果縣副縣長,田東縣副縣長,百色市體育局局長,凌云縣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長期在百色市任職
公開簡歷顯示,伍奕蓉出生于1966年11月,籍貫廣西北流,1987年1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伍奕蓉長期在百色市工作,曾任百色市平果縣(現平果市)太平鎮鎮長、平果縣民族事務局局長、平果縣副縣長,田東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縣長等職。
2010年,伍奕蓉任百色市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書記,2011年任百色市體育局局長、黨組書記,2013年任百色市婦女聯合會主席、黨組書記。
2014年,伍奕蓉調任凌云縣縣長,2016年任凌云縣委書記。2021年4月20日,政協第四屆百色市委員會第七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補選伍奕蓉為百色市政協副主席,直至被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3月17日消息,伍奕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縱容、默許配偶利用其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8月16日通報,伍奕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伍奕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配偶利用其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貪欲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伍奕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伍奕蓉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9月1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包括百色市政協原副主席伍奕蓉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其中提到,2015年至2023年,伍奕蓉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送給的禮金、高檔酒水、金飾、消費卡等。伍奕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2024年9月18日,最高檢發布通報,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伍奕蓉作出逮捕決定。(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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