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于10月11日上午10時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從11人增至17人。
經過一整天的審理,下午5時,法院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人販子余華英被帶離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被還押看守所。
庭審回顧
今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某、楊某某等9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間伙同龔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處理),在貴州、云南、重慶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兒童進行拐賣,余華英共拐賣17名兒童。公訴機關提請以拐賣兒童罪追究余華英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余華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余華英進行了最后陳述。
本案將擇期宣判。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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