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某三甲醫院的保安考勤表上,頻繁出現一些陌生的名字,而這些人從未在醫院出現過。
10月8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黃浦區檢察院)獲悉,此前,經該院提起公訴,黃浦區人民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以職務侵占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岳某、曹某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黃浦區檢察院介紹,2023年11月,某公司向黃浦公安分局報案稱,公司內部通過審計發現,員工沈某在擔任某醫院保安經理期間,通過“吃空餉”手段,非法侵占公司支付的工資和其他款項。
據該公司負責人介紹,2012年7月,沈某入職該公司,后被派往某三甲醫院工作,并于2017年成為該醫院保安經理。由于業務量較大,保安人員流動性較高,公司便將人員招聘和考勤管理等權限下放給了沈某。
公司的這一做法為沈某提供了可乘之機。2020年,沈某突然變得急需用錢,他向手下四名保安班長借錢,后因無力償還,暗示班長可以通過虛設崗位來換取好處費作為還款。通過虛設崗位的方式,沈某拿好處費,班長拿“工資”,掛靠人拿社保和公積金。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人找到沈某,希望掛靠虛職。
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2021年11月至案發,沈某在明知曹某、岳某(沈某妻子)等人未實際到崗工作的情況下,仍同意招錄或安排至派駐醫院擔任保安。這期間,曹某、岳某等人通過本人虛假考勤打卡或由沈某審核同意報送虛假考勤記錄等方式,制造其到崗工作假象,并從公司領取工資、社保金等薪酬,以此侵占公司資金合計人民幣35萬余元。
2024年3月19日,該案移送至黃浦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第一時間審查案卷材料,核實相關證據和案件事實,并訊問犯罪嫌疑人。法庭上,檢察官提交了證人證言、公司記錄、同案人員供述、銀行交易明細以及審計報告等書證材料。在充分的證據面前,沈某、岳某、曹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等均無異議,自愿認罪認罰。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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