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清風云南微信公眾號9月28日消息,日前,經臨滄市委批準,臨滄市紀委監(jiān)委對臨滄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黃丕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丕榮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棄入黨初心,毫無紀法意識,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違規(guī)公款吃喝;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房產,接受請托,利用職權為他人調動工作提供幫助;安排下屬為其購買家用電器未支付費用,長期、多次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漠視群眾利益,將撥付基層的補助資金要回用于單位接待,向他人攤派費用用于填補企業(yè)虧損;監(jiān)管不到位,導致國有資產收益損失;違法使用銀行貸款進行投資;貪欲膨脹,公權私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以借為名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
黃丕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臨滄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臨滄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黃丕榮開除黨籍處分;由臨滄市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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