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南京持續深化紀檢監察隊伍建設 以案示警筑牢思想堤壩》一文。
文中披露,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紀工委原副書記、監察工委原副主任王祖華在被留置期間深刻懺悔:
“在貪欲驅使之下,利用影響力為商人老板承攬工程項目站臺打招呼,收受賄賂。這完全與紀檢監察干部身份背道而馳。”
這是公開報道中首次提到王祖華案的細節。
今年6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王祖華受賄一案,對王祖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王祖華受賄違法所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52.2389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上述文章提到,為教育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常懷敬畏之心、帶頭遵規守紀,南京紀委監委組織470余名紀檢監察干部旁聽了王祖華案庭審,引導黨員干部從身邊人身邊案中深刻汲取教訓,切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堤壩。
作為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堅決不能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尤其不能搞選擇性監督、隨意執紀調查、任性問責處置。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最新數據顯示:
2024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共接收涉及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或反映1.38萬余件次,處置涉及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1.24萬余件,談話函詢紀檢監察干部4312人次,對紀檢監察干部立案1569人,處分2003人,移送司法機關268人,其中,處分廳局級干部95人、縣處級干部560人。
近年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圍繞案件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等出臺了一系列監管制度,如《關于加強新時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的意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審查調查工作人員“十不準”》等,進一步規范業務流程。
新時代以來,一批標志性、關鍵性、基礎性法規制度先后出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結合工作實際將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為制度,包括制定《紀檢監察干部網絡行為十條禁令》、《關于嚴禁紀檢監察干部違規飲酒的規定》等。
一些地方還發布了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負面清單”、離崗離職從業限制、“八小時外”監督措施等。
例如,今年5月,通過梳理分析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南京市紀委監委聚焦共性問題,制定《南京市紀檢監察干部“五條禁令”》,嚴禁違規吃喝、不當交往、跑風漏氣、說情干預、言行失范,為全市紀檢監察干部開列“負面清單”,進一步劃清行為邊界和底線。
此外,南京市紀委監委還出臺了《關于紀檢監察干部違規打聽、干預紀檢監察業務工作等事項登記報備的工作指引(試行)》等制度規定,進一步規范執紀執法權力運行,壓縮權力濫用和尋租空間。
上述《中國紀檢監察報》文中說,今年7月,南京市紀委監委機關召開警示教育會,在全體機關干部觀看系統內專題警示教育片后,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還作出了針對性提醒,“要堅決摒棄‘看戲’心態,真正把‘看在眼里的教訓’變成‘刻在心底的警醒’,始終保持自我革命的清醒自覺,保持刀刃向內的堅韌勇毅。”(據政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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