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官網8月30日消息,8月27日,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向汕頭市人民政府發出《關于汕頭市金平區“8·24”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稱,8月24日,位于汕頭市金平區大學路與金鳳路交界處,一重型集裝箱半掛車與共享電動自行車相碰撞,造成3人死亡。廣東省安委辦現對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行掛牌督辦。
上述函件要求,一、汕頭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迅速成立事故調查組,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要認真落實《廣東省較大及以下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工作指引》,及時協調紀委監委同步成立追責問責調查組,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根據《關于建立事故初步調查報告報送機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發生后7日內提交初步調查報告,并每15日向省安委辦報告一次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展情況;
三、事故調查報告經汕頭市安委會審查同意后,在規定期限內以市安委會文件上報省安委辦,同時要附上紀委監委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追責問責有關情況。
如期限內未能完成調查的,需向省安委會辦公室說明情況。(據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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