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參與判處6名霸凌者死刑的女法官曾經辦過另一起案件:正常駕駛撞死八名飛車黨女司機被判無罪,不是只要有人死亡,司機就要承擔所有責任。
2017年馬來西亞華裔女生沈可婷深夜駕車撞上16名騎改裝腳踏車的飆車少年,導致8人喪生8人受傷,2022年4月,他被判處六年刑期不得保釋。2023年4月11日,法官宣布推翻原判決當庭無罪釋放。
2017年2月18日凌晨3:00多,沈可婷駕駛著自己的汽車在柔佛新山內環公路上行駛,公路上基本沒有行人和車輛,山路彎道多。沈可婷速度不快,卻突然在一個彎道與一群騎蚊型自行車的少年撞在一起。沈可婷隨后報警并留在現場等候警察。事故造成八人死亡,八人受傷,死者年齡最大的不超過16歲,最小的是13歲,全部都是馬來西亞本地居民。此案轟動整個馬來西亞,獲得全國關注。
肇事者沈可婷雖然撞死八名少年,卻獲得許多民眾的同情,因為非法改裝腳踏車的問題,在馬來西亞早已是嚴重的社會問題。
警方調查發現沈可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沒有醉酒駕駛,也沒有超速行車或不解安全帶等違規行為。反觀飆車少年們,他們都騎著改裝過的微型自行車飛馳,車輛沒有剎車,沒有車燈,人員沒有佩戴安全護具,而且他們還在逆行。??由于死傷人數眾多,此案一開始就被當地輿論所關注爭議,從未停止。事件發生后,沈可婷被指控魯莽危險駕駛。根據馬來西亞法律規定,一旦指控成立沈可婷將面臨最高十年的監禁。
經法官綜合審定,2019年10月,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沈可婷無罪,受害一方的家長上訴。2021年2月18日,二審沈可婷再次被判無罪釋放,甚至還歸還了她的駕照。
對于這樣的結果,受害方家長不能接受,多次申請再審,并被法院接受。2022年4月13日,馬來西亞新山最高法院法官阿布合卡以魯莽和危險駕駛罪,判處沈可婷六年監禁,罰款6000令吉且立即執行。??????高院判決后,沈可婷一方隨即選擇上訴,最終在2023年4月11日上訴庭三司一致推翻高庭判決,宣判沈可婷魯莽或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主持該案件的上訴庭法官哈達麗雅對死者家屬深表同情,但強調法庭必須依法判案。“這就是法律,不能僅因有人在事故中死亡,就要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哈達麗雅也是“2017年馬來西亞校園霸凌致死案”的上訴法官。2024年7月,六名霸凌者被判絞刑。(據錦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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