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7月2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云南省麗江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張衛國(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理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簡歷顯示,張衛國,男,彝族,1965年7月生,云南寧蒗人,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函授)畢業,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1985年至2008年期間,張衛國一直在云南省麗江地區煙草專賣局工作,曾任云南省麗江地區煙草公司卷煙經營部經理,云南省煙草麗江地區公司黨組成員、副經理,云南省煙草麗江市公司經理,煙草專賣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8年2月,張衛國任云南省麗江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于2009年1月至2011年2月期間兼任寧蒗縣委書記。
2015年9月,張衛國任麗江市委常委、市委統戰部部長,2016年3月任麗江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至此番被查。
2023年9月1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張衛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云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在被查前一周,張衛國還曾到寧蒗縣開展教師節慰問并督導基礎教育提升工作。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就在張衛國被查的2天前,2023年9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曾任麗江市委常委、秘書長的金光閃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張衛國、金光閃二人均曾與時任麗江市委書記,后擔任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的崔茂虎共事過。而崔茂虎受賄案于7月23日一審公開宣判,崔茂虎被指控非法收受有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43萬元,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
除了上述2人外,麗江市還有多名廳官被查。例如,2023年5月,麗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余麗軍被查;2023年4月,時任麗江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的和麗軍主動投案;2023年3月,時任麗江市委常委、秘書長肖忠萬被查。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衛國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大理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衛國利用擔任華坪縣煙草專賣局(公司)局長、經理,麗江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局長、經理,寧蒗縣委書記、麗江市副市長,麗江市政協主席等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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