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期,廣州男子因騎無牌共享電動自行車被交警罰款引發熱議。有網民認為,管理部門應從源頭管理,對企業而非租車者進行處罰。
男子因騎無牌共享電動車被罰提質疑
6月23日,在廣州,兩名男子因騎無牌照共享電動自行車被交警罰款。網傳視頻顯示,一名男子現場質問:“既然沒牌不能上路,為什么(車輛)可以經營?”
上述視頻在網上引發廣泛討論,不少網民認為處罰不合理。
有網民認為:“這就像是去沒有牌照的大排檔吃飯,卻罰食客一樣?!币灿芯W友建議,管理部門應從源頭抓起,不給這些共享電動車公司發放營業執照,或者直接對公司進行罰款就行了,不應該讓普通市民承擔這種責任。
廣州已明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車
記者注意到,在廣州部分人流量較大地鐵站附近有共享電單車在運營,那么這些電單車是否經過廣州市交通運輸相關部門備案或同意?
7月22日,大皖新聞記者從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目前廣州市已明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原則意見。
2021年11月起,廣州市對電動自行車實施登記上牌管理,市民自有電動自行車數量迅猛增長(截至2024年3月底,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數量已超過470萬輛),已經遠超廣州城市道路通行、停放資源承載能力。因此,廣州市政府結合國家部委政策導向和城市實際情況,也明確了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原則意見。
針對2023年年初以來,部分經營企業在該市外圍區域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且投放車輛普遍存在未登記上牌上路行駛等問題,廣州市政府已成立工作專班,由市交通運輸、公安交管、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消防救援等職能部門指導各區政府開展執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現有法律法規,嚴厲打擊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據了解,目前廣州市路面投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品牌中,很多都是通過微信小程序進行開關鎖和費用結算的,往往沒有客服電話等聯系方式,也普遍存在頭盔缺失或者不干凈等情況,當地官方呼吁市民不要選擇使用這些共享電動自行車,以免人身和財產受到損失。
對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管理缺少上位法依據
目前廣州市共享電動車管理的難點在哪里?接下來會有什么整治計劃嗎?
大皖新聞記者從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目前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難點主要是從國家到地方都暫未出臺有關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專項法規,雖然廣州市明確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但對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管理缺少上位法依據,只能依據現有法律法規進行清理整治。
接下來,廣州市將繼續堅持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原則,進一步壓實各區政府的屬地管理責任,依法加大對違規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清理整治力度,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公共秩序。
大皖新聞記者 余康生
編輯 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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