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7月12日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東莞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甄瑞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甄瑞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干部職務晉升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將本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公器私用,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案件處理、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甄瑞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甄瑞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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