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資料圖
新華社報道 證監會7月10日宣布,依法批準中證金融公司暫停轉融券業務的申請,自2024年7月11日起實施。存量轉融券合約可以展期,但不得晚于9月30日了結。同時,批準證券交易所將融券保證金比例由不得低于80%上調至100%,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融券的保證金比例由不得低于100%上調至120%,自2024年7月22日起實施。(記者劉慧、劉羽佳)
解讀
證監會:此次調整有助于防范業務風險
央視新聞報道 記者從證監會獲悉,證監會依法批準中證金融公司暫停轉融券業務的申請,自2024年7月11日起實施。存量轉融券合約可以展期,但不得晚于9月30日了結。同時,批準證券交易所將融券保證金比例由不得低于80%上調至100%,私募證券投資資金參與融券的保證金比例由不得低于100%上調至120%,自2024年7月22日起實施。
證監會表示,融資融券是資本市場重要的基礎性制度之一,對平抑非理性波動,促進多空平衡與價格發現,吸引中長期資金入市具有積極作用。從國內證券市場發展和集中監管實際需要出發,我國從2013年前后建立了轉融通制度,一方面為融資融券業務提供必要的資金和證券來源;另一方面也為監管部門掌握業務開展情況,加強日常監管,及時采取逆周期調節措施提供了手段。
2023年8月以來,證監會根據市場情況和投資者關切,采取了一系列加強融券和轉融券業務監管的舉措,包括限制戰略投資者限售股份出借,上調融券保證金比例,降低轉融券市場化約定申報證券劃轉效率,暫停新增轉融券規模等;同步要求證券公司加強對客戶交易行為的管理,持續加大對利用融券交易實施不當套利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截至2024年6月底,融券、轉融券規模累計下降64%、75%。融券規模占A股流通市值約0.05%,每日融券賣出額占A股成交額的比例由0.7%下降至0.2%,對市場的影響明顯減弱,為暫停轉融券業務創造了條件。
證監會表示,此次調整對存量業務分別明確了依法展期和新老劃斷安排,這有助于防范業務風險,維護市場穩健有序運行。
據了解,下一步證監會將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始終將維護制度公平性和提升市場內在穩定性放在突出位置,同時,根據市場情況,加強日常監管和逆周期調節,對不當套利等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打擊,保障市場穩定運行,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
融資業務是指證券公司向客戶提供資金融資的服務,客戶通過借來的資金加了杠桿可以買入更多的股票。融券業務是指投資者借入證券公司的股票,然后賣出并獲得資金,待股價下跌后再以更低的價格買回股票歸還給證券公司,從而實現利潤。
轉融券業務則是指當證券公司沒有足夠的股票供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證券公司會通過向其他機構或個人借入股票,然后將這些股票轉借給投資者進行融券交易。這樣的操作能夠幫助投資者實現融券交易的目標,同時也為證券公司提供了增加業務規模和收入的機會。(總臺央視記者 董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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