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7月2日,一段關于“刑辯女團在貴州云巖區法院開庭時,何智娟律師受傷”的視頻在網絡上迅速傳播,引發公眾高度關注。
視頻畫面顯示,庭審現場一名法警與女辯護律師何智娟發生了激烈的肢體沖突,最終法警在拉扯中將何律師放倒在地。
當事人助理回應:雙方發生爭執后,法警搶奪手機
對此事件,何智娟律師的助理趙先生在接受大皖新聞記者采訪時詳細描述了事發經過:“7月1日起,鄭曉輝、孫健等人涉嫌敲詐勒索罪一案在貴陽市云巖區法院開庭,何智娟律師作為辯護團隊的一員參與了庭審。7月2日上午,庭審進入休庭階段,因程序上的爭議導致現場出現混亂。我作為旁聽者,試圖靠近了解情況時,被多名法警圍住并要求檢查手機,理由是庭審現場禁止錄音錄像。隨后,何律師上前錄像以記錄情況,同樣遭到法警要求刪除錄像的指令。在何律師要求法警出示相關法律依據未果后,雙方發生了肢體沖突,何律師在保護手機的過程中被推倒在地,身體多處受傷。”
趙先生還透露,事發后已立即報警,何律師被送往派出所做筆錄,同時也有法警被帶走調查。
何智娟律師在保護手機過程中致手臂紅腫(圖片來源:刑辯女團微信公眾號)
7月2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聯系了貴陽市云巖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則以“無法回應”或“信號不好”為由,未提供具體信息。
何智娟律師本人在7月2日下午5時許向大皖新聞記者確認,她剛從派出所出來,但法院仍未歸還她的手機,距離手機被奪已過去四個多小時。
刑辯女團微信公眾號文章截圖
7月2日下午,刑辯女團微信公眾號也發布了官方回應,詳細敘述了事件經過,并指出:“在審判長宣布休庭后,辯護人要求復制相關文書被拒絕,隨后引發的爭執中,何智娟律師被法警暴力執法,導致身體多處受傷,且手機被非法扣留。”
第三方律師意見:法警行為并無法律依據
律師在休庭期間可以錄音錄像嗎?為制止何律師的錄音錄像行為,法警有權出手搶奪甚至“動手”嗎?7月2日晚,大皖新聞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安徽誠贏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萬亞波。
萬律師指出,對于當事律師在休庭期間錄音錄像一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十七條,沒有法律禁止在休庭期間錄音、錄像、拍照,法警的行為并無法律依據。”
同時,依據上述規則第二十一條,法警聽命于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的指令,是法庭警察權的基本要求。“沒有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的指令,也無危及法庭內人員人身安全或者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等緊急情況,法警不得直接采取處置措施。”
萬律師認為,在此次事件中,審判長并未要求法警刪除律師手機中拍攝的有關視頻,法警卻提出這樣的要求并向律師“動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我國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監督權,公民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履職行為錄音、錄像、拍照,正是行使監督權的具體體現,應依法保護。
大皖新聞記者 龔潤澤
編輯 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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