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區紀委監委6月12日發布,日前,經中共金山區委批準,上海市金山區紀委監委對金山區規劃事務和地名管理中心原主任孫星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星紅身為中共黨員、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不珍惜組織的培養,毫無紀法底線,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孫星紅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金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金山區委批準,決定給予孫星紅開除黨籍處分;由金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廉潔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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