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自貢市富順縣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甥舅因遺產繼承發生糾紛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孫某認為舅舅王某剛獨占外婆遺留的1套房屋及70余萬元存款,多次討要無果后起訴至法院,要求依法繼承。
經過法院多番努力,查證實際情況,終于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孫某外婆遺留下的房屋由舅舅王某剛繼承,孫某協助舅舅王某剛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舅舅王某剛支付孫某遺產分割款15萬元。
▲調解現場 富順法院供圖
男子起訴舅舅:
要求代替亡母分割外婆遺產
王某剛與王某紅(已逝)是兄妹關系,王某紅育有一子孫某。不久前,孫某從親戚處得知已去世外婆遺留下一套房屋及70余萬元存款,均由舅舅王某剛占有,遂找到舅舅,要求代替母親分遺產。多次討要均無果后,孫某將舅舅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分割外婆的遺產。
法官表示,考慮到雙方當事人系甥舅關系,不希望他們反目成仇,遂試圖通過調解解決該案。
通過閱卷和面談,法官了解到,孫某和王某剛二人之間矛盾很深,原因在于舅舅王某剛否認孫某外婆有大額銀行存款,但認可老人遺留的一套房產現由其管理。孫某則認為其母已先于外婆去世,自己依法享有對外婆遺產的繼承權;舅舅獨占外婆遺產讓人寒心。
法院調解:
舅舅繼承房屋并支付外甥遺產分割款
法官分析認為,孫某外婆的銀行存款金額及去向是本案關鍵堵點。為化解雙方矛盾糾紛,法官認真審查了孫某訴訟代理人的調查取證申請,并及時簽發了五份律師調查令,用以查明孫某的外婆去世前后的銀行賬戶流水情況。
經查詢,孫某訴稱其外婆銀行有70余萬元存款及被舅舅王某剛占有的情況并不屬實。至此,孫某最糾結的問題得以解決。訴訟期間,舅舅王某剛了解到外甥經濟困難,主動借款3萬元給孫某,二人之間的關系得到了初步修復。
經法官釋法明理,雙方均有了調解意向。在法官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孫某外婆遺留下的房屋由舅舅王某剛繼承,孫某協助舅舅王某剛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舅舅王某剛支付孫某遺產分割款15萬元。
據悉,調解書送達一周后,法官電話回訪得知,案涉房屋已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補償款15萬元支付完畢,甥舅積怨徹底化解。
法官釋法:
孫輩在特殊情況下
可代位繼承祖父母、外祖父母遺產
法官介紹,遺產繼承的第一順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并非法定順位繼承人,但在特殊情況下,孫子女、外孫子女可以通過代位繼承來繼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8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因此,孫某的母親先于其外婆去世,孫某有權代位繼承其外婆遺產。
(據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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