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委辦公廳原副主任陳麗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麗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政治攀附,參加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毫無組織原則,棄守廉潔底線,違規違紀謀取職務利益;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陳麗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麗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去年10月27日,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貴州省委辦公廳副主任陳麗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安九熊也曾長期任職銅仁,曾任銅仁地區行署副秘書長、行署辦黨組成員等職,后任貴州省政府副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務副秘書長、黔東南州委副書記(保留正廳長級),2021年任黔東南州州長,今年2月任州委書記。
值得一提的是,安九熊、陳麗萍均是“老虎”孫志剛的下屬。
2023年8月28日,孫志剛落馬。他是二十大后落馬的首個省委原書記,也是二十大后第二位被查的正部級官員。
2016年8月,時任貴陽市政府秘書長的安九熊出任貴州省政府副秘書長,當時的貴州省省長就是孫志剛。2017年7月孫志剛出任貴州省委書記后,安九熊于同年9月轉崗貴州省委副秘書長,后出任貴州省委常務副秘書長。
孫志剛任貴州省委書記期間,安九熊曾多次陪同孫志剛調研。
在孫志剛卸任貴州省委書記幾個月后,安九熊到黔東南州工作,歷任州長、州委書記。
陳麗萍擔任貴州省委辦公廳副主任期間,當時的貴州省委書記也是孫志剛。
據公開資料顯示,孫志剛,1954年5月出生,河南滎陽人,經濟學博士。1971年2月,孫志剛在河南省滎陽縣插隊,兩年后任河南省滎陽縣丁店水庫干部。當年又到武漢鋼鐵學院學習,后留校任教。
之后孫志剛長期在湖北工作,39歲時任湖北省武漢市副市長,之后歷任湖北省宜昌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宜昌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2002年,孫志剛任湖北省委常委、秘書長,省直機關工委書記。
3年后,孫志剛轉任安徽,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等職務。
2015年,孫志剛調任貴州,任貴州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2017年,孫志剛升任貴州省委書記,2018年當選貴州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20年11月,孫志剛卸任貴州省委書記,次月轉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1年1月,辭去貴州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
孫志剛曾在公開場合多次表示,對腐敗行為絕對不能容忍,絕不能有絲毫的松勁。
2018年5月31日,貴州召開全省黨風廉政警示教育大會,大會通報了貴州近三年來執紀審查情況和典型案例。在會上,孫志剛表示,必須保持政治清醒,深刻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嚴峻性、復雜性、長期性,從違紀違法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訓、自省自警,筑牢拒腐防變防線。
2019年6月14日,貴州省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孫志剛指出,人民群眾最痛恨腐敗現象,腐敗是我們黨面臨的最大威脅。必須保持懲治高壓態勢,切實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必須不斷強化政德修養,切實做到心底無私天地寬。
2024年2月5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貴州省委原書記孫志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志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背“兩個維護”政治原則,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陽奉陰違,搞“七個有之”,任人唯親,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組織活動,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謀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子經營活動提供幫助;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股份認購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志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孫志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今年2月22日,據高檢網消息,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貴州省委原書記孫志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孫志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中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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