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了《守好清廉家風——警示促廉、座談話廉……各地創新形式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家庭防線》一文。
文章指出,“家風不正、家教不嚴”“對親屬失管失教”“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梳理近年來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不難發現,家風敗壞是領導干部“落馬”的重要原因,也成為貪腐行為的一個重要特征。
其中,曾任江蘇泰州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的田光明也被披露存在“對親屬失管失教”的問題。
文章稱,泰州市某園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田某某,對家屬疏于監管,導致家庭防線失守,最終深陷腐敗泥潭。剛開始,田某某和一些老板打牌,他的妻子很反感。直到有一次,某老板發紅包給田某某的妻子請求通融,妻子便同意田某某打牌。
文章寫道,后來,老板們只要約田某某打牌,就給他妻子發紅包,最多的一次竟達2萬元。田某某的妻子見錢眼開,對打牌的事情不再過問,慫恿他多出去打牌,甚至主動跟老板索要紅包。從此,田某某與商人老板的不當交往越陷越深,以打牌為幌子,多次收受賄賂。2023年5月,田某某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九個月。
公開資料顯示,田光明,男,漢族,1972年12月出生,江蘇泰興人,大學學歷,1995年6月參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他曾長期在泰州市高港高新區、泰州港經濟開發區工作,于2018年11月任泰州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2020年10月,田光明履新泰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并于2022年5月轉任泰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轉赴泰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工作一個月后,田光明于2022年6月通報接受泰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6月,江蘇省紀委監委通報披露了田光明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2020年至2021年,田光明在擔任泰州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泰州城投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等職務期間,先后接受多名建筑企業老板宴請;違規收受茅臺等高檔酒114瓶、高檔香煙72條。田光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2月,田光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3年5月,泰州中院對田光明受賄案作出判決:以受賄罪對被告人田光明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依法扣押的贓款贓物合計價值1142余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被告人田光明退給相關行賄人的賄賂款89萬余元。(據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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