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3月30日上午,浙江省海鹽縣人民法院在淘寶刑事案件涉案財物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兩件珊瑚擺件制品,起拍價為1元,成交價分別為21301元和17051元,成交價比起拍價溢價上萬倍。
涉刑珊瑚擺件1元起拍
3月8日,浙江省海鹽縣人民法院發布拍賣公告,對兩件涉及刑事案件的珊瑚擺件進行司法拍賣,起拍價僅為1元。
浙江省海鹽縣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機構鑒定結果顯示,兩件珊瑚擺件均為真的珊瑚制品,上半部分為管狀珊瑚蟲塑化結構,下半部分為實木底座,整體保存情況良好。
這兩件特殊的拍品引起眾多人的關注。截止到3月30日,共有52人報名參拍(刑)0055#珊瑚擺件,80人參拍(刑)0052#珊瑚擺件。經過激烈競爭,兩件珊瑚擺件分別以 21301 元和17,051 元溢價成交。
珊瑚制品能否進行拍賣惹爭議
因珊瑚屬于國家一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我國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禁止珊瑚制品交易。
本次司法拍賣標的的特殊性引發爭議。廣東華商(合肥)律師事務所汪家寬律師告訴大皖新聞記者,拍賣法明文規定,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買賣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不得作為拍賣標的,司法拍賣也應該遵守拍賣法。如果這兩件珊瑚擺件是用野生珊瑚制成的,就不應該進行司法拍賣。因為本次拍賣的是刑事案件的罰沒物品,變現的目的不是為了交易,是為了挽回受害人的而損失,因為這一拍賣具有司法性和公益性,法院應該可以進行拍賣的。
大皖新聞記者查詢發現,在近日結束的昆明市一場司法拍賣中,包括鯊魚、企鵝、海豹、鯨魚、綠海龜等12種野生動物被司法拍賣,可能珊瑚比較特殊,不在拍賣范圍內。不過,在往期的司法拍賣中,也有包含珊瑚制品的法拍標的被拍賣成交。
3月30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撥打本次拍賣公告上法院咨詢電話和承辦法官電話,電話均無人接聽。
大皖新聞記者 張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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