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浙江臺州的侯先生在當地一家包子鋪吃早餐時,竟從煎包里咬到石頭,崩壞了牙齒。因協商賠償未果,侯先生將包子鋪告上法庭。近日,浙江省臺州中院公布了該案二審民事判決書,維持原判,即判決包子鋪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侯先生各項經濟損失合計6328元。
3月25日,大皖新聞記者從公開的判決書上看到,事情發生在2023年5月1日,侯先生與朋友一起在臺州市臨海市一家包子鋪吃早餐,侯先生的牙齒因咬到煎包里的石頭折斷。侯先生將此事告知包子鋪的員工顏某某后,前往當地的一家口腔診所治療,被診斷為牙折露髓,行牙齒套補術。
一審法院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侯先生在包子鋪里吃早餐時,牙齒咬到煎包里的石頭而導致斷裂,包子鋪對此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子鋪老板葉某某主張侯先生的牙齒本來存在問題,但未提供證據證明,法院對其這一抗辯意見不予采納。葉某某應賠償侯先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各項經濟損失共計6328元。遂判決葉某某賠償侯先生經濟損失6328元。
葉某某不服,提出上訴。
臺州中院認為,上訴人作為早餐店的經營者,未為顧客提供干凈安全的食物,導致侯先生牙齒斷裂的損害后果,其行為存在過錯,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何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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