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2月20日,因未按執(zhí)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霍爾果斯不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凡美玲新增一則限制消費令,涉及合同糾紛案件,申請人為東陽盟將威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今年1月,該公司曾因此案被強制執(zhí)行2.9億余元。
天眼查截圖
據(jù)了解,霍爾果斯不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經(jīng)營范圍含影視服裝道具租賃、影視器材租賃、影視文化信息咨詢、企業(yè)形象策劃、會展會務服務、攝影攝像服務等,由吳秀波與古文娟分別持股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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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大皖新聞曾報道,在2023年11月時,吳秀波及名下的霍爾果斯不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也曾被爆出被執(zhí)行4.66億元,涉及的案由是委托合同糾紛案件,引發(fā)網(wǎng)友熱議。
11月24日,吳秀波深夜連續(xù)發(fā)文訴苦,自曝自己被騙子用假章假合同設局,被騙的傾家蕩產(chǎn),并在文中曝光被騙的更多細節(jié)。還寫了一首打油詩,大意就是自己被別人坑了,自己卻無能為力,并曬出了相關的聊天記錄。吳秀波之所以曬出相關的聊天記錄,是覺得張某和金某有利益往來,故意用假章簽署補充協(xié)議,然后設局坑他,導致他傾家蕩產(chǎn)。
吳秀波還在文中表示,自己辛苦為資方拍戲,卻沒想到被兩個身上背了一身案子的騙子, 用假章假合同設局,害到破產(chǎn),還稱對方準備充分,吃相非常難看,并稱自己不是覺得冤,沒什么是值得一個冤字的。
此外,今年1月,有消息顯示,江蘇省廣播電視集團有限公司與江蘇華利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吳秀波、霍爾果斯不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優(yōu)酷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等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件新增開庭公告,原告為江蘇省廣播電視集團有限公司,案件將于3月6日在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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