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因考試失利,包頭市“00后”小伙周某某自認為是被同學趙某等人“欺凌”致性格變化,竟偷偷持刀在校內踩點,后將趙某捅傷,又襲擊前來處警的民警。
日前,包頭市九原區法院公開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周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犯襲警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對其實行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公開的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周某某與被害人趙某系初中同學,后二人在包頭市某高職共同就讀。因被告人周某某考試失利,自認為是因被害人趙某等人初中時期對其欺凌導致本人性格發生變化,遂開始計劃殺害趙某。
2022年8月28日,被告人周某某利用其父親開車送進學校不需要過安檢的機會將提前準備好的兩刃短刀帶入學校并將短刀藏在宿舍柜子內,后多次在校內觀察趙某行動軌跡、規劃自己的逃跑路線。
公開的判決書截圖
2022年9月27日09時許,被告人周某某進入被害人趙某所在班級內,手持兩刃短刀捅刺被害人趙某背部左側兩次、捅刺趙某左前胸一次,并使用提前準備的鎖頭將教室門掛住,隨即逃離現場。被告人周某某為順利脫逃,在教學樓走廊內使用兩刃短刀劃傷阻攔其逃跑的被害人徐某的左臂。
經鑒定,被害人趙某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被害人徐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110指揮平臺接到報警后,安排出警,后在職教園區東大門南側將被告人周某某圍捕,被告人周某某明知民警譚某、輔警馬某系執行公務的警務人員,使用兩刃短刀劃傷被害人譚某腿部及被害人馬某的胸部。經鑒定,被害人譚某、馬某系輕微傷。
多名證人證言顯示,周某某性格比較內向、孤僻,不善于表格,較為沉默。
周父稱,周某某平時喜歡刀具、弩箭(自己改裝)等,并通過母親手機從網上、早市購買,周某某平時不喜歡說話,在初中時班里同學罵過他。案發當天,周某某曾通過短信告知母親說,“他害了我,我現在是一個廢物,再見了”等。
不過,趙某卻對這次“橫禍”表現出很詫異,證言稱,其和周某某是初中同學,之前沒有什么矛盾,在職高內也見過周某某,但是沒有打招呼,不知道為什么被周某某捅傷。
另查明,在審理期間,被告人周某某與被害人趙某、徐某達成民事賠償協議,同時賠償了被害人譚某、馬某的經濟損失,取得了四名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某因瑣事故意采用暴力手段,持兇器意欲剝奪他人生命,造成被害人趙某重傷二級,被害人徐某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同時其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造成被害人譚某、馬某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襲警罪。
關于襲警罪,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某主觀目的是以暴力襲擊的方式擺脫抓捕,客觀上實施了使用刀具捅刺人民警察的違法犯罪行為,最終造成了兩名人民警察輕微傷的后果,其行為符合襲警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且具有期待其作出合法行為的可能性。同時考慮被告人周某某已著手實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且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認罪認罰,積極賠償四被害人并取得了諒解,可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周某某持兇器實施犯罪,可對其從重處罰。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許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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