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警察同志,我們撿到了一只貓頭鷹!”近日,蕪湖市公安局鳩江分局湯溝派出所接到群眾電話報警稱,發現一只受傷的小鳥,疑似貓頭鷹。
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初步判斷該鳥確實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貓頭鷹,但因受傷無法飛行,民警擔心它有危險遂將帶回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民警一邊安排人員照料這“小客人”,一邊聯系相關部門尋求幫助。通過簡單觀察發現,這只神情呆萌的貓頭鷹無明顯外傷,有人靠近不閃不躲。
經派出所民警與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聯系確認,這只鳥是幼年的野生貓頭鷹,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隨后由自規局工作人員對貓頭鷹進行相關的救助、野化、放歸等工作。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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