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三都縣人民法院1月24日發布,兩名男子身穿防護服摘了馬蜂窩后離開,而毫不知情的村民路過此地,被馬蜂群攻擊致死。事后,兩男子被告上法院索賠30余萬元。
2022年11月3日,被告吳某經人介紹得知三都縣都江鎮某處山上有馬蜂窩,于是邀約被告李某一起前往采摘,二人驅車到達后,將附有馬蜂窩的樹枝鋸斷,樹枝及馬蜂窩掉落地上,二被告用殺蟲劑對馬蜂窩進行簡單消殺后,便將馬蜂窩取走離開現場,未對現場設置警示標識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2022年11月6日上午,受害人陸某途經該路段時,被馬蜂攻擊,當天下午,群眾發現陸某躺在事發地已死亡。經公安機關現場勘驗,死者陸某全身多處被蜇傷有淤血,頭部還殘留馬蜂殘肢。事發后,陸某兒子韋某等三名原告遂提起訴訟,要求吳某與李某承擔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害共計30余萬元。
三都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吳某與李某在摘取馬蜂窩時,采取了一定的防護措施,說明二被告充分認識到摘取馬蜂窩的危險性。該案中,被告雖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沒有徹底消殺,而且沒有在現場設置必要的警示標記,由于其未徹底消除危險,對可能發生損害的結果持放任態度,導致受害人陸某經過被告采摘馬蜂窩附近時,被馬蜂蜇傷致亡。同時,沒有證據證明現場還有其他馬蜂窩,綜合案發時間、地點等各方面因素,被告摘取馬蜂窩的行為與受害人陸某的死亡具有高度的關聯性。因此,被告摘取馬蜂窩的行為與受害人陸某被蜇傷導致死亡存在因果關系。
三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吳某、李某連帶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害共計30余萬元。吳某、李某二被告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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