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網轉發“中央社”等臺媒1月24日報道,臺灣藝人大S(徐熙媛)不滿前夫汪小菲在微博上公開她的個人資料,向臺北地檢署提告汪小菲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臺北地檢署于1月24日起訴汪小菲。
據紅星新聞報道,此前,大S被汪小菲和汪母張蘭針對房貸等金錢問題指責后,發出賬戶明細回應稱,臺北的房子是她自己買的。隨后,汪小菲于2023年12月3日在社交平臺上發出2人離婚協議書,表示當初簽協議時,他有聲明及保證“承擔臺灣臺北市信義區房地之債務”。但因為汪小菲貼出的離婚協議書上未隱匿大S的住址、銀行賬戶等信息,于是大S控告汪小菲涉嫌違反相關法規。
檢方稱,汪小菲與徐熙媛原為夫妻關系,因不滿徐熙媛提出民事強制執行申請,汪小菲于2022年12月3日在微博上公開離婚調解筆錄,附件中包含徐熙媛的住所地址、特定銀行賬戶賬號、現住房屋貸款情況等個人資料。
經媒體報道后,徐熙媛的楊姓特別助理上網瀏覽時發現并告知徐熙媛,徐熙媛隨后委托律師對汪小菲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臺北地檢署去年5月、8月間曾兩次傳喚汪小菲說明,今日(1月24日)起訴汪小菲。
另外,徐熙媛不滿汪小菲在她申請強制執行生活費前,將4件高價畫作藝術品搬到汪小菲經營的酒店隱匿,提告汪小菲涉嫌損害債權。檢察官認為罪嫌不足,未起訴汪小菲。
汪小菲和大S資料圖
據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汪小菲與大S“閃電訂婚”,并于同年11月在北京登記結婚;2011年3月,兩人在海南三亞舉行婚禮;2021年11月,汪小菲與大S離婚,婚姻期間二人育有一女一子;2022年3月,大S與韓國歌手具俊曄官宣結婚。在離婚期間,雙方為了離婚協議費用等問題,除了打官司,還多次在網絡上指控對方。
據極目新聞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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